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1] - 因成员变动致人数不符规定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成员[7] - 任职条件包括无禁止性情形、近三年无被谴责等情况[6]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0] - 在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利害关系处理 - 成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6] - 有利害关系成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6]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6] - 会议在不计有利害关系成员法定人数下审议决议[26] - 不足法定人数由全体成员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成员情况[27] 规则生效与执行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