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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SH:600513)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 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 1 条 为了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