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职称学位及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其他上市公司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除特殊情形外)[13]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公司相关义务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董事会办公室和秘书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2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7]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