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招投标及资金汇报 -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按招投标规定执行并汇报[5] - 货物大宗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按招投标规定执行并汇报[5] - 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按招投标规定执行并汇报[5] - 300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向党委(扩大)会汇报[5] 会议召开要求 - “三重一大”党委会决策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人员出席方可召开[12] -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半数以上应到人员出席方可召开[12] “三重一大”相关 - “三重一大”含重大决策等四方面事项[2] - 重大决策等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度[3] - “三重一大”决策须党委会前置决策[7] -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分会前、会中、会后三部分[10] - “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并存档,个人不得改变结果[13] 审批与沟通 - 规定国资监管机构审批等事项实施前报国资监管机构[14] - 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与审计委员会事先沟通,有争议推迟议决[14] 责任与监督 - 党委书记等为“三重一大”决策主要责任人[16] - 决策违规损失主要负责人担责,异议成员免究[16] - 纪委、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可要求纠正[16] - 制度执行情况作考核、审计及公开重要内容[16] - 纪委监督检查重点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制度情况[17] - 每年12月31日前纪委报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19] 子公司规定 - 全资、控股子公司参照制定审批制度并报公司备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