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3007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同时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