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 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