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0028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恒久科技恒久科技(SZ:002808)2025-08-26 13:06

信息披露规则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并公告[3][30]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6]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江苏监管局[10]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 2 个月内,季度报告 1 个月内[16] - 年度报告需记载 10 项内容,中期报告 7 项内容[17][1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等情况,应进行业绩预告[68] - 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 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72]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在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资产总额 30%等情况需公告[30] - 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3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并披露[37] 会议相关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交易所,股东会结束当日披露决议公告[40][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43] 交易与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及时披露,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0][5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5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54]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关联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并披露[59] - 成交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并股东会审议[60] - 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诉讼需披露[6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86] - 定期报告编制经多部门审核,由董事长签发,临时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披露[83][85] - 信息披露文件需经多流程制作、审核和报送[89]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签署保密协议[100][101]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索赔,违规被谴责应检查制度[120][121]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处理情况[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