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迅安科技迅安科技(BJ:834950)2025-08-26 12: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离职管理制度,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离职情形 - 任职不符资格公司解除职务,现任董事一个月内离职[8][9] - 董事辞任提交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9] - 任期届满未改选等原人员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0]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股东会决议解任,相应时间离职生效[11]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5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完成后签确认书[13][14]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追偿含直接损失[18][19]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