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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8349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迅安科技迅安科技(BJ:834950)2025-08-26 12:04

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6]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的交易(除担保、资助外)[6] - 审议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8] - 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8]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一亿元且低于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行为[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提议召开[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等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本次表决[26]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6] - 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 - 规则与法律等相悖按相关规定执行[32] - 规则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