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修订案,8票同意[3] 适用范围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相关内容适用本制度[6]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9][11]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10][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及时申请,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