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3] - 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生效实施[28][29]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等[7][9] 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1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10] - 重大变更: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总资产30%[12] - 日常经营合同:购买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13] 重大风险与报告 - 重大风险含停产、违约、亏损等[14] - 业绩预告: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等[21] - 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股份被质押等应告知公司[22] - 重大事件超交付期未完成,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各部门对外提供信息不得早于公告时间[24] - 瞒报等致信息问题,公司追究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