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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8月)
海新能科海新能科(SZ:300072)2025-08-26 11: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49720302股[14] 股权结构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268.31万股,持股比例44.48%[12]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93.02万股,持股比例11.63%[12] - 林科持股725.00万股,持股比例14.22%[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正常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2] 其他 - 公司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118] - 公司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