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董事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股份管理 - 董事及高管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10]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13]
董事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股份管理 - 董事及高管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10]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