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5]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14] 投票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3] 董事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4]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9]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2] 中小投资者保护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3] 决议相关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 未召开会议等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3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规范性文件不一致以相关文件为准[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并实施[36]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6]
沪宁股份(3006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