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
中钨高新中钨高新(SZ:000657)2025-08-26 12:0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含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人,设 1 名职工代表[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提前五日书面或电话通知,紧急事由不受限[5]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1]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须经董事会决议后提请股东会讨论通过[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东的提案须经董事会决议后提请股东会讨论通过[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6] - 一般议案应于会前十五个工作日送交秘书,临时紧急事由可开会时直接提出[1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不含半数)通过[20]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二十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