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点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也需申报[6]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6]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1年公司的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1年按100%自动锁定[7][8] - 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8]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2] - 董事、高管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所持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上年末名下深交所上市股份的25%计算[13]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9]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1]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1]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1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8]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其责任,如给予处分、收回收益等[23] - 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或披露[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6]
溯联股份(3013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