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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志特新材志特新材(SZ:300986)2025-08-26 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 制挂钩; (五)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 若公司未来进一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的, 该等激励机制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履行薪酬 与考核相应职能。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 1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