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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3012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博脑科三博脑科(SZ:301293)2025-08-26 12:02

对外投资审议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6] 委托理财审议 -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委托理财报告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内书面报告本月委托理财情况[12] - 财务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编制委托理财季度报告并报告进展等情况[12] 委托理财监督 - 委托理财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审计核实[13] - 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委托理财情况[13] -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将委托理财情况向董事会汇报[20] 投资项目决策 - 经内部同意且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决策[16] - 需股东会审批的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16] 投资项目管理 - 股权投资类项目形成的子公司按相关规定管理[16] - 投资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档案管理并在投资完成后归档相关文件[16] 投资项目监督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并处理违规问题[16] - 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直接向股东会报告[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并经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规定与国家新规定不一致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