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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风光股份风光股份(SZ:301100)2025-08-26 12:01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营口风 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对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等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审 计人员,并设审计部负责人一名。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 第五条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 导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