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会议决议备案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公告提交深交所备案[11] - 股东会结束后当日内提交决议和公告经审查后刊登[11] 资产交易披露 - 拟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等三种情况之一,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拟收购、出售资产按特定标准计算相对数字占50%以上等情况,除董事会批准外,还须经股东会批准[12]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或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交易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公告[14] - 拟与关联人达成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董事会决议后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深交所并公告,经股东会批准方可实施[14] - 与关联人12个月内同一标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相应标准,按对应规定披露[14] 重大事件披露 - 经营中重大事件发生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临时报告并公告[15] - 会计年度结束预计亏损,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15]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知悉后及时报告并公告[15] - 为股东以外的法人或个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16] 股份变动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5%以上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达5%以上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22]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3]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24]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4] - 下属子公司负责人需定期、不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经营等情况[24] 未公开事项管理 - 对未公开重大事项实施严格管理,明确内部报告、流转、对外发布程序[12] - 不能确定有关事件是否必须及时披露时,应向深交所咨询[20] 股东信息披露 - 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信息披露载体 - 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7]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需经证券事务办公室制作草案、财务负责人等审查等多道程序[27][28] 特定人员披露 - 董事长、总经理等特定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且不得早于指定报纸公告时间[28]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进行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31] 文件保存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存完整书面记录[34]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信息及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34] 财务信息披露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年报需经有资格事务所审核[35] 子公司重大事件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并及时报董事会秘书[37]
ST云动(0009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