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