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公司认定的其他人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名词解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