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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3013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美利信美利信(SZ:301307)2025-08-26 12: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