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 - 经理层工作规则(2025年8月)
中汽股份中汽股份(SZ:301215)2025-08-26 11:29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人,任期三年,可连任[9]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任期三年,可连任[11]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1]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13] 高管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高管[7] - 担任破产清算等公司职务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高管[7] - 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得担任高管[7]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临时召开[20] - 议案及资料需会前5个工作日提交综合管理部[23] - 会议至少提前1天通知参会人员[24] - 会议至少半数经理层成员到会方可召开[19] - 会议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住所地召开[20] 总经理权限 - 决策特定事项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31] - 享有年度经营计划开支内审批权[34] - 享有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权[32] - 可授权副总经理签业务性经济合同[35]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8类事项[37] - 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类事项[37] - 遇重大事故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8] - 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分管工作情况[38] 其他 - 董事会组织经理层业绩考核[38] - 经理层贯彻民主管理接受职工监督[39] - 经理层加强能力建设并按制度办事[41][42] - 高管可按程序辞职[4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生效[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