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增加设立公司职工董事的规定及选举程序,明确控股股东等对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2] - 修订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明确相关职权,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2]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起人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3][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账[4][5] - 股东查阅、复制资料需申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规股东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非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部分情况可豁免[1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会议与决策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等需在规定时间反馈和通知[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2][24] 人员任职与提名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等提名[25]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能被撤换[27][32]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规需担责[40][42] 利润分配与资金安排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经审议[45][46]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等需通知债权人[50] - 公司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51][52]
赛摩智能(30046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