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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688343)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云天励飞云天励飞(SH:688343)2025-08-26 11:22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者本所)接受深圳云天励飞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天励飞)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