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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3012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中汽股份中汽股份(SZ:301215)2025-08-26 10:51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主体,应 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或董事长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以及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 义务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