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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0009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钱江摩托钱江摩托(SZ:000913)2025-08-26 10:5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组成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