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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0009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钱江摩托钱江摩托(SZ:000913)2025-08-26 10:5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 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 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须经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 合格后,由董事会委任; (四)《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是监事不得兼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