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0009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08)
浙 江 钱 江 摩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总师若干人,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企业、 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领导,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建设、 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