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 - 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风 险识别控制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或简称"战略与风险委员会"), 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 布局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研究和评估公司的风 险管理状况,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的策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提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 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六条 战略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