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赛摩智能赛摩智能(SZ:300466)2025-08-26 10:50

担保对象与条件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超50%股份可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主体[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4] - 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特定程序可为其担保[5] - 有7种情形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此程序[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需此程序[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此程序[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此程序[11]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3] 担保合同与展期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等条款[6]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作为新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4] 追偿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上述情况或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采取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9] 风险控制与自查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9] - 公司应对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对外担保情况自查,违规及时整改[19] 破产分配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0] 股东担保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