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