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房巷三房巷(SH:600370)2025-08-26 10:10

信息披露媒体与文件 - 公司选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披露媒体[3]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9][1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3][14]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业绩与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股份相关披露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配合披露[3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等时点及时披露[20] - 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2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0]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3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2] - 各部门重大决策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并报告进展[32]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担责[3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并指定联络人[35]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证券部上传文件[38] - 直通车业务信息披露有误应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