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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房巷三房巷(SH:600370)2025-08-26 10:09

董事补选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6] 职务解除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董事会审议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提案需出席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一次全部转让[13] 监督与生效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