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日前至少两日公告说明[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23]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5]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9] 弃权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0]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41]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9] 会议结束时间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决议公告 - 决议应及时公告,统计并公告不同类型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23] - 公告应包含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8] 会议异常处理 - 因特殊原因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上海证监局及上交所报告[25]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26]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7]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8] 决议撤销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2]
润达医疗(6031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