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决策权限 - 股东会对占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50%以上且部分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投资有决策权限[11] - 董事会对占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10%以上且部分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投资有决策权限[12] - 董事长可批准占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10%或部分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投资[14] 部门职责 - 董事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和监督,异常时向股东会报告[7] - 总经理统筹协调投资项目分析研究,为决策提建议,是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7][8]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及协同办理相关手续,对长期投资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8][3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项目协议等法律审核[8] 投资实施 - 短期投资由投资管理部门编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7] - 涉及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两人以上操作,且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8]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涉及公司资产交易参照规定执行[24]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24]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应披露相关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协议[26]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进展情况[26]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应披露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27]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进展情况[27] - 公司购买专业投资机构相关交易标的需额外披露特定情况[28]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应建立防范利益输送与冲突机制,健全信息隔离制度[2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进展情况[28] 投资处置 - 公司对外投资在特定情况下可收回或转让,处置程序及权限与实施相同[30] 财务核算与监督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36] - 公司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6]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36]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6]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36] - 公司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36] 子公司信息报备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决策文件,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38] 特殊交易 -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部分可不按本制度履行程序[3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0]
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