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300230)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资金往来查阅 - 公司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为关联人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独立董事意见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20] 特殊交易处理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应在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8]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或协议期限超三年,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0][21]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