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300230)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股东每股份投票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表决权总数为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2] - 股东会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7] 董事候选人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新候选人提案[4] 投票与当选规则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7] - 候选人按得票高低排列,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位次在前当选[10] - 若两人及以上得票相同且在拟当选人中最少,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0]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10] - 当选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董事会成立,2个月内补选缺额[10]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会选举遇细则未列情况,协商不成按超半数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