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3002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时新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含拟聘所和审计费用[9] 审计费用相关规定 - 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在信披文件说明情况[10] - 评价报价以所有满足要求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9] - 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9]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会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文件保存与信息披露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更换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15] 改聘相关情况 - 出现三种情况时改聘事务所[15] - 年报审计期间事务所空缺,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委任其他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除规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事务所[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所,评价质量并发表意见[16]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报董事会,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7]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先通知,事务所辞聘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 发现选聘违规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情节严重的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订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