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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股份(6050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邦股份美邦股份(SH:605033)2025-08-26 09:43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职责范围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8]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和报告[19]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9]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20] - 对公司内部控制度检查评估并发表意见,随定期报告提交交易所[22] - 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问题沟通[22] - 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及配合审计工作[22] - 就措施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22] 其他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文件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内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