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688230)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 表决权规则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4] - 可集中或分散行使,投选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4] - 对某候选人投票超全部表决权无效,少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5] 投票方式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5]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7] - 得票相等,未超规定全部当选,否则再次选举[7] 其他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并公布制度[10] - 股东会召集人制备适合选票并作说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