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SH:603706)2025-08-26 08:58

人员变动处理 - 公司应在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7] - 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人员交接与股份限制 - 董高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3]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6]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6] 异议处理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