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6882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芯导科技芯导科技(SH:688230)2025-08-26 08:58

担保管理权限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3] - 董事会审核申请担保人情况,特定情形原则上不得担保[9] 担保审批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有额外审议要求[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一般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担保日常管理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注销及资料管理[19]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及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20] 担保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21] 担保追偿与纠纷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披露[23] - 担保事项出现纠纷,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公司派员采取补救措施[23]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24] 责任追究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被追究责任[26] - 担保合同审批决策等人员因决策失误等情形造成公司损失应视情况追究责任[26] - 因担保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减少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并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