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规范旨在贯彻证券市场原则,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有13种禁止情形[4][5]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5] 公司独立性维护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独立性,包括资产、人员等方面[7]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资产完整,有6种禁止情形[7][8]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人员独立,有5种禁止情形[8]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财务独立,有5种禁止情形[8]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10] - 控股股东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12] - 控股股东发生特定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2][13] 股份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等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三日内编制报告书并公告,公告前后三日不得买卖股票(国务院规定情形除外)[17] - 控股股东等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但未超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符合规定需聘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18] - 控股股东等通过证券交易持有公司股份达30%继续增持,应要约方式进行[18]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可先增持再报豁免申请[19] 股份减持限制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股份[19] - 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减持(已披露计划或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19]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净资产,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减持(已披露计划或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19]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首发价格,首发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减持(已披露计划或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20] 控制权转让要求 - 控股股东等转让控制权前,需调查受让方情况,消除损害公司权益情形,确保平稳过渡[21] 主体行为视同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等主体行为视同其行为[23]
芯导科技(68823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