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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清食品(0147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日清食品日清食品(HK:01475)2025-08-26 08:31

提名委员会成立 - 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细则成立,上市当日生效[3] 成员与主席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7]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7]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按需额外召开[8]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8] 决议与职责 - 决议案由过半成员通过,书面决议全体签署有效[11] - 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多项工作[11] 其他规定 - 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通告应列明信息[14] - 汇报建议,职权更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