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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600497) - 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制度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SH:600497)2025-08-26 08:2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4] - 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不能作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6]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9]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应发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26] - 独立董事除法定职权外还有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2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披露[25]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0]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管理层要及时提供材料和信息并通报运营情况[33]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部分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3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履职[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38][4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40][4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41]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