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0024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信息定义 - 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事项、交易、关联交易等[8]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2] 重大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信息[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重大信息[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信息[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信息[10] 重大信息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多维度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额、营收等[13][14]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标准[14]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标准[17] 报告相关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股票上市流通后出售或转让需报告[17] - 控股股东等股份抵押等情形需报告[17] - 减持股票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告知并披露[18] - 重大事项超期未完成需报告原因及进展[20]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负首要责任[5]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及信息收集等[5][21]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办法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4]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本办法实施原办法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