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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真兰仪表真兰仪表(SZ:301303)2025-08-25 13:56

利润分配比例 - 未来三年(2026 - 2028 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比例最低达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比例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比例最低达20%[6]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5]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 调整或变更分红规划需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 时间安排 - 董事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分配[11] 特殊情况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规划周期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