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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
北京君正北京君正(SZ:300223)2025-08-25 13:56

信息传达 -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渠道有报告和股东会[3] - 公司通讯在港交所和深交所网站登载[4] - 股东可选择公司通讯语言和收取方式[5] 网站信息 - 公司网站提供信息,业绩公告含集团业绩等[6] - 提交给交易所的资料登载在公司网站并定期更新[6]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对股东会适当安排鼓励股东参与[7]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发通知[7] - 相关人员合适时出席股东会答问[7] - 股东会投票结果在多网站公布[8] 政策生效 - 本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9]